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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单位
1. 没有人事管理权也无上级主管的企业;
2. 有人事管理权,没有专业工作人员进行人事管理;
3. 公司业务繁忙,没有时间从事此项工作;
受理个人
1. 辞职、辞退、自动离职的员工;
2. 与用人单位中止、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员工;
3.
各单位见习期内的高校、中专校毕业生;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、中专校毕业生;毕业
后不转档继续深造的高校、中专校毕业生;自主创业的高校、中专校毕业生;
4.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;
5. 无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企业聘用的员工;
6. 外商投资、乡镇、民营科技、个体私营及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聘用的员工;
7. 在改制(转制)后中介机构工作的员工;
8. 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档案代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股份有限公司;
9.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;
10. 其他要求委托代理的单位和个人。
工作流程
洽谈劳务意向 → 协商劳务派遣内容 →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→ 填写员工登记表
→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→ 转移员工社会保险关系进入社会统筹管理
→ 实施操作 → 信息反馈 → 综合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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