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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单位 
1. 没有人事管理权也无上级主管的企业; 
2. 有人事管理权,没有专业工作人员进行人事管理; 
3. 公司业务繁忙,没有时间从事此项工作; 
受理个人 
1. 辞职、辞退、自动离职的员工; 
2. 与用人单位中止、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员工; 
3. 各单位见习期内的高校、中专校毕业生;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、中专校毕业生;毕业

   后不转档继续深造的高校、中专校毕业生;自主创业的高校、中专校毕业生; 
4.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; 
5. 无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企业聘用的员工; 
6. 外商投资、乡镇、民营科技、个体私营及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聘用的员工; 
7. 在改制(转制)后中介机构工作的员工; 
8. 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档案代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股份有限公司; 
9.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; 
10. 其他要求委托代理的单位和个人。

工作流程

洽谈劳务意向 → 协商劳务派遣内容 →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→ 填写员工登记表 

 

→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→ 转移员工社会保险关系进入社会统筹管理

 

→ 实施操作 → 信息反馈 → 综合服务

地址: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809室    邮编:100022

电话:51908724  51908726    传真:51908725    E-mail: Bjhycx@vip.sohu.com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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